2016-12-12 编者:小美
“光照胎教”是近年来流行的一种胎教方法,指通过光源对胎宝宝进行刺激,以此训练胎宝宝视觉功能。该方法争议较大,赞成者认为其可以起到训练视觉功能和刺激运动能力的效果;反对者称其不但无益,而且有害。那么“光照胎教”到底是利还是害?
正方观点:“光照胎教”对促进胎儿视角发育产生有良好影响
实验证明:进入孕24周后,当把光线射进子宫内或用强光多次在母亲腹部照射,可发现胎儿眼球活动次数增加,胎儿会安静下来。
B超检查仪观察发现,当用手电筒的微光作为光源,一闪一灭地照射孕妇的腹部,胎儿的心率就会出现变化。一般来讲,每次对孕妇腹部照射3次,照射的同时,准妈妈和宝宝进行对话,告诉宝宝现在是什么时间。这样,可促进胎儿视觉功能发育,对日后视觉敏锐、协调、专注和阅读都会产生良好的影响。
反方观点:“光照胎教”有害无益
胎儿和新生儿是比较害怕强光刺激的,故产房里大多采取暗光,就是要减少光线对新生儿的刺激。孕妇并不了解腹中胎儿是苏醒还是睡眠,如果强行进行光照刺激,反而可能影响胎儿睡眠质量和生长发育情况。
手电筒光线中的红光属于长波光线,可能对胎儿的眼部造成损害。准妈妈们对待光照胎教需慎重不可肆意施行。不如外出晒晒太阳,呼吸新鲜空气,对孕妇的心情、对胎儿都有帮助。
眼科专家也给出了同样的意见,认为光照胎教对宝宝的视觉功能的发育没有作用。胎儿只有在眼睛解剖结构发育成熟的基础上经过后天的训练,其视觉发育才会彻底成熟,宝宝才可能具备正常的视功能。宝宝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首先完成的是眼睛生理结构的发育。大约在胚胎第八个月的时候,视网膜十层结构才基本形成,出生时,视网膜视锥细胞尚未发育完全,宝宝眼睛仅有光感,什么也看不到,是一个名副其实的“睁眼瞎”。
直到出生后4个月时,视网膜上负责精确视力的那块关键区域——黄斑才发育成熟。当宝宝眼睛的解剖结构已经发育成熟后,需要外界给予其充分的“视觉经验”,经过后天训练方可获得正常视功能。
正确选择:重视宝宝眼睛“后天训练”
正常情况下,婴儿1-2个月时视线可跟踪物体移动90度,佳注视距离是20-30厘米,家长可以拿玩具给孩子看,让孩子的视线追着玩具“跑”;3-4个月的时候,婴儿可以跟随物体移动180度了,此时色觉发育已较好,喜欢看颜色鲜艳的物体, 偏爱红色,家长可以让宝宝用红球或红色玩具做眼跟随运动;等到7-9个月的时候,孩子基本已有较好的手眼协调动作,家长可以把玩具放到孩子面前,让孩子练习抓玩具。
家长在宝宝出生后第42天、1周岁以及儿童入园前,带他们去做常规眼保健检查。一旦发现儿童视力低异常,应尽快到眼科专科医生处做进一步检查。“4岁之前是治疗弱视的黄金时期。年龄越小,治疗效果越好,不仅疗程短,而且治愈率也高。年龄越大,治疗效果越差。12岁以上,已超过视觉系统发育期,绝大多数患者不能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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